苏可欣丨阿伐曲泊帕用法用量
本品阿伐曲泊帕(苏可欣)为口服给药,应与食物同服。
(1)血小板计数<40×109/L:日剂量60mg(3片),口服5天。
(2)血小板计数在(40-<50)×109/L:日剂量40mg(2片),口服5天。
若出现漏服,应在发现时马上服药,并在次日按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。不得通过增加单次的剂量以弥补漏服的剂量。
在择期行有创性检查或手术前 10 至 13 天开始服用本品。根据患者的血小板计数选择推荐剂量。在慢性肝病患者的临床试验中仅对本品每天一次、持续 5 天的给药方案进行了研究。患者应完成全部 5 天治疗,并在末次给药后的 5 至 8 天内接受手术。